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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居住证最新消息 哪三类人可申领居住证?及办理步骤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2 04:11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12-21 12:22
厦门居住证最新消息 哪三类人可申领居住证?及办理步骤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12-21 13:39
重点特别提醒:
在16年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因此,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近期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一、居住登记办理须知
1
(一)居住登记对象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2
(二)居住登记受理材料
1.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申请人和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3
(三)居住登记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将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录入系统,打印登记凭证。
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材料包括:
1.新居住地址为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2.新居住地址为个人租住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登记使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新居住地址为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等,以及亲友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登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办人关系、申办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登记处所);
4.新居住地址为单位、学校内部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或租赁的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居住证办理须知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居住证受理材料
1.申领人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2.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3.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以及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5.提供合法稳定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1)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关系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2)居住在个人租住的出租房屋(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3)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等,以及亲友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4)居住在单位内部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房屋......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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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12-2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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