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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但没有得逞可以定罪吗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13:49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2-11 09:36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但没有得逞可以定罪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2-11 10:24
以诈骗罪定罪,但属于未遂,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诈骗的手段,不构成其它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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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11 11:55
或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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