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者,人情之根本也,背义者,当以非人称其。
写的怎么样啊???
一般,意思太浅,“根本” 二字应只取其一,当以非人称其 “其” 应改为 “之”
太浅了 而且字也用的不好
原谅直言
“义者,情之本也,背义者,非人也。”
意思不错啊,改了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