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我是正方,支持把精神病列为精神病范畴。
麻烦,找下资料.
RT。
我是正方,支持把精神病列为精神病范畴。
麻烦,找下资料.
建议你先找两方面的资料
第一,网瘾的定义。说实话,这个比较多。。。不过有一点,就是说由于接触网络过多而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不便的这一点一定要抓住
第二,精神病的定义,这个。。可以参照心理学的定义,就是说存在较长时间,并且对日常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对个人日常生活产生不便
如果从理论上来说,就是要把网瘾往时间长,并且造成较大影响方面来说
或者说,由于目前网络成瘾还没有公认的定义,给网隐定义的时候,就往精神病的范畴里多定义一些,也许这样会好一些的。
不过建议你还是查看一些权威的资料,最好在辩论的时候能够直接把出处都说出来,正方嘛,是必须有十分正确和坚实的理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