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7月受理了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配股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截至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非金融类企业)的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甲公司拟以该股本为基数,按10:4的比例配股,即配股6000万股。所募集资金的20%用于委托理财,80%用于新生产线的投资。
(2)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分别为4000万元、3200万元和3400万元,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900万元和-1300万元。
(3)甲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甲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8%。
(5)2006年10月,甲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其控股股东3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2007年3月,甲公司因在董事会公告中作误导性陈述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6)2006年1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在任期期间因违规抛售所持甲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05年9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7)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90%时,甲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的配股数额、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能力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否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和甲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是否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陈某、董事会秘书张某的行为是否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配股的承销方案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配股的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