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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服务期的培训,辞职时是否不交违约金。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2 21:57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2-02 05:55
没有规定服务期的培训,辞职时是否不交违约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2-02 06:26
1、签订了服务期合同并有违约金在试用期内辞职不用支付违约金的。2、《劳动部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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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2-02 08:04
首先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参加了专业技能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在培训协议中一般约定有服务期及违约金。这个是法律承认的。 如果你要避免支付违约金,就需要证明你没有参加专业培训,或者参加的培训不是专业培训。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协议以及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通常都会被认可,你不支付违约金就离职的可能性很小,很难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其次要说的是劳动时间。8小时工作制是法定的,加班自愿。12小时加班显然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定最长工作时间。但是你要设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包括只给你算10.5小时的事实。这些都很难举证。我所在的公司也是工作时间很长,作业员也没有权限进入内网,但是可以查到考勤,以此证明工作时间。但是各个公司考勤方式不同,且考勤记录保存在用人单位,你很难取得,只能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这里用人单位举证的考勤记录如果上面没有你本人签名你是不需要认可的,也绝对不能认可,不然构成法律上的自认,对你很不利。公司也可以通过证明你某一次或几次在你要求的加班时间内不在加班,就足以推翻你的主张了。 综合上边的分析 违约金肯定要交,也许是相当于未履行服务期比例的培训费,也许是约定的特定违约金,总之一定要支付才能离职。 加班费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可以合并审理,但是不是一个事儿。有操作的空间,但是难度很大。因为我是在公司做法务,所以了解比较多的是怎么推翻你的证据,你最好找个专职律师来给你出些有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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