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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受理其他辖区发生的案件?并已经受案且立案!能否给我一些公安部的条文或则法规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5 10:03
  • 提问者网友:溺爱和你
  • 2021-04-04 22:41
派出所能受理其他辖区发生的案件?并已经受案且立案!能否给我一些公安部的条文或则法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4-04 23:13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是属地管辖原则,即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为便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同时,对于侵财案件,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或者财产取得地公安机关都可以管辖。

也即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是原则,其它均为例外。

这些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中都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4-05 03:54
报警。
  • 2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4-05 02:36
可以的。
你看刑事诉讼法就行。
一个案件行为、结果包括预备行为等发生在不同的辖区,各个辖区都有管辖权。
  • 3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4-05 01:03
要辖区内派出所更高一级公安单位才可以
  • 4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4-05 00:33
如果是同一个分局案件可以直接受理。如果跨分局,就要有市公安局的制定管辖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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