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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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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问者网友:记得曾经
  • 2021-02-26 21:45
伦理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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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2-26 22:02
问题一:伦理学是什么 伦理学
ethics
关于道德的科学。又称道德学、道德哲学。在西方,伦理学一词源出希腊文ετησs,意为风俗 、习惯 、性格等。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先赋予其伦理和德行的含义,所著《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专著。在中国古代没有使用伦理学一词,19世纪后才广泛使用。
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道德意识现象(如个人的道德情感等),而且包括道德活动现象(如道德行为等)以及道德规范现象等。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活动中区分开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道德与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海,形成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伦理学派别。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道德作为社会历史现象加以研究,着重研究道德现象中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从中揭示道德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强调阶级社会中道德的阶级性及道德实践在伦理学理论中的意义。
伦理学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哲学是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人们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对人们的道德实践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伦理学与美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教育学等学科也相互影响、相互渗透。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伦理学的理论在分化和综合、对立和融合中逐步完善,其研究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伦理学的社会价值将不断提高。问题二: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标准价值、价值观、对比优先选择目的、行为、选择余地、后果、风险防备原则选择、控制、自主性、责任、知情权家长式作风公正性、人权、同情心已知受害者与未知受害者下一代成长特殊关系的伦理学联系亲子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双重效果、告密揭发问题三:“伦理”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伦理,就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以,伦理也就是道德.所谓伦理学,也就是讲道德的定义,道德的形成,道德的作用,道德的原则以及道德规范等伦理思想的学说定义2.
伦理一般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定义4.
所谓伦理是指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人们与社会、国家的关系和行为的秩序规范.任何持续影响全社会的团体行为或专业行为都有其内在特殊的伦理的要求.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有其特定的生产经营行为也有企业伦理的要求定义5.
伦理是指人们心目中认可社会行为规范.伦理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调,只是它调整的范围包括整个社会的范畴.管理与伦理有很强的内在联系和相关性.一方面,管理活动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当然不开伦理的规范作用定义6.
伦理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生态伦理是伦理道德体系的一个分支是人们在对一种环境价值观念认同的基础上维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要求定义7.
伦理就是指一种关系,也意味着经过自觉领悟和治理的人与人的关系.首先是一种客观的关系,如夫妻的两性关系、父母子女的亲子关系、生产方式中的地位关系等,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性关系定义8.
所谓“伦理”,就是指做人的道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所谓“艺理”,对中学生而言,就是美学常识,或者说就是文学评论方面的常识定义9.
2.婚姻家庭法是伦理性极强的民事法律规范一般认为,所谓伦理,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和次序以及事物的规矩和准则.简而言之,所谓伦理即指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准则定义10.伦理是指人际之间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的行为准则.企业伦理是伦理在企业中的特定表现是企业处理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顾客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问题四:“伦理”的定义是什么 的定义,所谓的道德是真理,遵循的准则,在处理与人类,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伦理道德。所谓道德是如何形成的定义,道德,伦理,道德学说的伦理思想的道德原则和道德
定义英国的韦伯斯特对道德的定义:一个探索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的,讨论道德你任何和公义的学科。道德一词在中国是第一次看到在音乐纪律“:音乐家,通过道德
定义了3个道德概念,一般是指一组指导行为,从概念的角度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来看,它不仅包含了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行为规范之间的关系,但也有深刻的含义,规范行为,按照一定的原则的深层的定义,真理
BR />叫伦理是指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和行为人的秩序和规范。组进行专业的行为继续影响着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有其内在的特殊道德要求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其特定的生产和管理行为与企业的道德要求
定义5。道德指的是大多数人心目中公认的社会行为规范。道德的人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只是调整它涵盖了整个社会的范围。管理与伦理强大的内部联系,一方面,管理活动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当然,不开道德的作用规范
定义6。道德是指人类共存的各种道德准则。生态道德是道德体系的一个分支,是人的身份,维护生态环境价值的基础上,环境的道德观念和行为
定义。道德的关系,自觉地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治理也意味着之后,第一个是客观的关系,如性别关系的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子女的亲子关系,生产方式,状态的关系,这是不符合人民的意志,定义为一个客观的物理性关系
8所谓的“道德”是指做人的道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艺术管理”,中学的学生,是美学上的常识,或者是文学批评的常识
定义9.2。婚姻和家庭法是一个高度道德的民事法律规范一般认为,概括地说,所谓的道德,正常的关系,人与事物的秩序,规则和指导方针。所谓的道德
指的代码定义了10个商业道德的人。道德满足一定的道德标准之间的人际行为准则企业伦理道德在特定企业企业加工企业的总和的代码进行内部员工之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问题五:请问规范伦理学和非规范伦理学的区别是什么? 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是关于义务和价值合理性问题的一种哲学研究。直至元伦理学在20世纪出现以前,规范伦理学一直都是西方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形式。规范伦理学的任务,一方面在于说明我们人本身应遵从何种道德标准,才能使我们的行为作到道德上的善。从作为一个学科的特点来看,规范伦理学通常被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一般规范伦理学和应用规范伦理学。前者研究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原则,主要是对诸如何种性质为善、何种选择为正确、何种行为是应受谴责的等最一般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研究;后者研究具体的道德问题,试图用我们关于道德的一般原则来解释和说明我们面对具体道德问题时所应采取的正确立场。从伦理学家对道德本质所持的看来来看,规范伦理学又被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理论:目的论伦理学和非目的论伦理学。前者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该行为的结果决定。在这个意义上,目的论伦理学又称为结果论伦理学。后者则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其结果以外的东西决定。在这个意义上,非目的论伦理学又称为非结果论伦理学。
解释性的,非规范性的
通过提出正义的两面,慈继伟看似一举统摄了近代正义理论的两大支流:休谟式的正义理解(注重正义的有条件性),以及康德式的正义理解(强调正义的无条件性),但本书自我期许的任务却不是重构一套正义的“规范性理论”,而是就正义的秉性提出“解释性”的研究,它的目的在于寻找正义秉性中“不因规范性内容变动而变动”的结构性特征,从而说明“正义(的结构)是怎样的(即如何运作),为什么是这样的(即为什么会这样运作),而不去证明正义(的内容)应该是怎样的。”(第4页)
规范性理论与解释性研究的差别到底在哪里?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所谓规范性理论就是“面向未来”进行“约法三章”的活动,而解释性研究则是“回首过去”反省“预设前提”(presupposition)的工作。一个瞻前,一个顾后。虽然二者多少有重叠,但基本上是两个层面的哲学工作,前者属于规范伦理学的工作,而后者更接近于元伦理学的层面。刘邦入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一举安抚民心,这样的工作当然很重要,但它或多或少总会受限于当时当地的情境,相比之下,解释性研究着眼的是正义秉性中的固有特征,由于它不随具体的规范性内容而改变,所以也就更加具有普遍性和恒定性。正义的解释性研究在当代正义论中是一个尚未开拓的思路,尽管上至康德、休谟下到罗尔斯、哈贝马斯都曾涉及,但真正把它作为核心论题,博采众家之长而成一家之言,特别是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入手进行概念分析和理论建构的,慈继伟应该算是第一人。仅此一点,本书就已经填补了正义理论的一个空白,其意义堪称重大。
乍看上去,这种寻找“变中之不变”的解释性工作似乎暗合最原初的“形而上学”冲动,但是纵观全书不但没有丝毫形而上学气息,相反作者对后形而上学的理论背景有着相当的警醒。他一方面在方法论上明确反对“纯粹从理论出发的哲学虚构”,主张从感觉出发的贴地思维,在论及正义秉性的结构性特征时,也一再强调这一特征虽然为“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正义者所共有”,但它既不是“先天”的也不是“人的天然品性”,而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另一方面,他也没有因此遁入相对主义的窠臼,而是强调正义秉性仍旧具有某种“相对恒定性”。
如何保障这种相对恒定性?在本书第42页,我们可以找到作者的一个简单回答:“与社会化在灌输正义规范时的庞大选择空间相比,在塑造和改变‘最低限度的相互性’时,社会化的灵活余地很小。”在我看来,这句话值得再三寻味,因为它不仅代表了作者的基本立场,同时也标识出理解本书宗旨的两个核心概念:相互性(......余下全文>>问题六:简述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伦理学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有没有基本问题?如果有,是什么?对此我国伦理学界一直存在分歧。
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观点认为,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道德意识与物质利益谁决定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决定着对道德本质、规律、作用等问题的回答。也就是说,决定
着伦理学的哲学基础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的问题。第二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谁服从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决定着伦理学所建构的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的问题。(参见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2页)但也有人提出,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才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善与恶是道德中的特殊矛盾,也只有伦理学才研究善与恶的矛盾;善与恶的问题也是古今中外一切伦理学家、学派都要研究的中心和重点问题;善与恶的矛盾也是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动力,并贯穿在人类生活的始终及其一切领域;善与恶也是伦理学范畴的核心。(参见魏英敏:《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昆仑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78~85页)另外,也还有人提出,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的性质、起源和标准问题;伦理学的根本问题是科学的说明什么是善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上述五种观点中,前两种观点都有合理性,只是还不够全面。后三种观点都已经部分地包含在前两种观点中。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应该能涵盖道德现象的各个部分,而不应该只涵盖道德现象的一部分内容。伦理学所研究的道德现象包括了道德理论、道德规范、道德活动、道德心理四个基本部分。那么,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也罢,善与恶的关系也罢,都不能涵盖道德现象的这四个基本部分。所以,我们应当从道德现象的四个基本组成部分中分别找出各自的基本问题,这样一来,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必然有四个,而不是只有一个,即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是道德理论的基本问题;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道德规范的基本问题;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是道德活动的基本问题;荣与辱的关系问题是道德心理的基本问题。总起来说,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
善与恶的根源、性质和标准等问题,是道德理论的核心问题。人类道德观念起源于善与恶的现象及其矛盾。要是生活中没有恶的危害性,人类也就不会去追求善。没有对善的追求和对恶的斗争,也就不会有道德问题和伦理学的存在。正如罪与非罪是法律意识的核心问题一样,善与恶是道德意识的核心问题。但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往往有不同的看法,伦理学就是要科学揭示善恶标准的性质及演变规律,努力促进人们形成较为统一,且与自己所处时代相适应的道德认识。
善恶标准同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有直接关系。在一定范围内,人们通过正当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就是善的行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去追求利益就是恶的行为。那么,这个范围的界线在哪里?什么样的手段才是正当的?这就需要用道德规范来规定。世界上恶的表现有多种多样,其中大部分同人们对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有关。为了减少恶的现象发生,就必须对人们追求利益的行为进行规范。道德就是要通过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信仰的关系来扬善抑恶;就是要通过调整现实与理想或实有与应有的关系,来引导人和社会向着更加进步、文明和理想的方向发展。所以,道义与功利,即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道德规范体系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的实践性都很强,如果脱离道德实践,再好的理论和规范也没有价值。道德修养、道德教育、道德评价等道德活动现象的核心,就是要解决知与行的问题。“知”,就是道德知识......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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