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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交通事故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伤残鉴定是8级,我想知道我大概有些什么赔偿?赔偿的范围是多少?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19:22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02-20 14:47
我是四川人,在上海务工期间发生车祸,肇事方负全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20 15:33
赔偿你交通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上述费用计算比较复杂,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2-20 17:09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2-20 16:08
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赔偿网律师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7、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深圳交通死亡赔偿:http://www.peichang.cn/list/id77zi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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