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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犯罪本地被抓怎样受理?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4 04:17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3-23 05:51
外地犯罪本地被抓怎样受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23 06:46
一、依刑事案件管辖之规定,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本地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犯罪地(外地)公安机关,并将犯罪嫌疑人及时移送外地公安机关。
  二、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辖立案,嫌疑人跨地区实施多起犯罪,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分别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案件,或者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案件,只要受案单位对其中一种罪名具有管辖权,即可受理立案。
  4、同一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双方当事人相互指控对方犯罪的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
  5、同一案件的当事人向几个公安机关报案的,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经查确系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向其他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根据案情和管辖原则移交,或者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确定管辖后的受案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报案人。
  6、外国人犯罪案件,由设区的市级公安局管辖,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直接或牵头办理。
  8、受案单位认为案件不属自己管辖或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在接受后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有关部门协调或指定管辖的,下级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接受和办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3-23 08:50
移交给犯罪地公安机关
  • 2楼网友:过活
  • 2021-03-23 08:32
一般情况是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如果案发地公安立案了,一般会采取强制措施将嫌疑人押解回犯罪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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