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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检查院的案子又返回公安局是什么意思?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00:23
  • 提问者网友:斑駁影
  • 2021-02-22 10:17
上个月的案子送到了检查院 .今天又返回公安局是个什么意思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2-22 10:51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查院将案子又退回公安局一般因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2-22 11:21
你说的情况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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