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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买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19:38
  • 提问者网友:原来太熟悉了会陌生
  • 2021-02-06 16:30
我是2008年3月进入这个公司,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已经是5个月了,都不和我们签。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期间我就出来这里上班,但这里就是不和我签,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和我签劳动合同,一会是要担保,我和她说明理由,因为我这个工作不涉及到公司的财产和其他的问题,不需要担保,她也同意。而且我已经将照片交给她了。因为我们公司是小公司,没有专门的人是部门,人事安排这一块就默认为是会计负责,但她就是一直以各种理由刁难,在还没有毕业之前一直不肯签,那个时候我的户口,身份证等东西都一应俱全,到现在我毕业了,由于公司之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的户口被退到原籍,到现在户口的事情没有搞定,她就一直以我的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说事,不肯签劳动合同,当然也没有买保险。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我现在想辞职,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买保险,机会有多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封刀令
  • 2021-02-06 17:10
公司一直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和补缴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2-06 20:38
当然可以要求公司为你上保险,并且可以追溯到你入职的时候,他要是不签,就去告他,————法院
  • 2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2-06 20:01
要求签订合同,同时要求为您购买3金一险,不然您可以获得双倍的工资且同时可以提起仲裁解决您的问题,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部门解决!
  • 3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06 18:27
现在不签劳动合同是件好事,只要能够举证入职日期,满一个月起双倍计薪。满一年不签法律上则认为已经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继续不订劳动合同,自此日之后则也按2倍支付工资。追诉保险没有时效!当然,你要辞职的话,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追诉入职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你通知解除之日止期间另二倍工资及保险!
  • 4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06 17:55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的法定义务,劳动法规定员工进入企业三个月之内应当取得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超过了,在这方面公司违法了,其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户口没有关系,用你的户口和身份证不是本地的作为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再次就是公司没有依法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明确告诉公司,如果在拒绝你的合法要求,就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了,到时候,公司会被罚款的,而且会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双倍支付员工工资的,至于你辞职以后是不能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社保关系了,所以你考虑清楚,不要轻易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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