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等于社会福利净损失相等么?为什么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6-01 21:33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6-01 22:29
社会福利净损失,在一般市场供求均衡理论中,是指税收带来的无畏损失,由于税收会扭曲资源的配置(无论是生产者、消费者都进行了次优选择),从而产生了税收的社会成本。这种无畏损失的大小取决于税率(T)的高低,当T给定,就取决于供求弹性,显然越缺乏弹性,无畏损失越小。在垄断市场,社会福利净损失是由于对竞争性市场的偏离而造成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损失之和,反映因垄断者限制产量而引起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总福利损失,同样,这部分福利既没有被生产者得到,也没有被消费者得到,因此,它反映了未能有效运转的市场给社会所带来的成本,从而被称之为福利净损失。
土地税是很复杂的课题,在此为了讨论方便,一切假设进行高度抽象化从简处理,不去理会土地质量、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基和土地税征收环节等因素的异同,并且假定税率既定为T,从分析土地税将如何影响新的均衡结果角度看,这样的假定并不会影响讨论结果。在我国,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税的纳税人是土地使用者或占有者,我们假定土地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因此,土地税能否引起社会福利净损失的讨论,归结为土地市场的供求弹性和土地税的征收环节(郑威,2005)上。为了分析方便,本文只考虑土地市场的供求弹性。
一般土地供给曲线存在两种情况:即古典假设中的零弹性和现代假设中的微弱弹性情形。这两种假设分别模拟了两种不同时间尺度下的土地市场:古典假设更接近于说明短期土地市场的供给情况。因为在短期内,土地利用方式难以转换或转换成本很高,某类土地的经济供给通常是保持不变的,因而土地供给零弹性更贴切。不同的是,现代假设认为,在长期内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相互转换,某类土地的经济供给通常可以根据地价波动而调整,因而呈现一定的弹性。另外,尽管土地的自然供给是零弹性的,但在长期内土地的经济供给却可以表现出一定的弹性。
1、古典假设:土地供给零弹性,即短期土地供给市场。
如下图所示,横轴表示土地面积,纵轴表示土地价格,供给曲线S与横轴垂直,表示供给完全无弹性。D为政府课税之前的需求曲线,与S相交于E0点,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PO和Q0,其经济地租为,OP0EOQ0。政府征税后,由于谁购买土地,谁将承担以后的税负,因而需求会减少到减少到D’,而供给不变,D’与S相交于E1,形成税后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P1和Q1,经济地租相应减少为OP1E1Q0。收税前后的经济地租的差额为P1POEOE1,作为政府的土地税,则全部由土地所有者承担。也正因为如此,在土地交易中,出现买方压低价格,将以后的税负提前逆转给卖方的现象,也就是税收资本化。可见,在土地供给零弹性的情形下,从量土地税的全部税负均由土地的卖方负担,土地交易税的实质是土地财产权利部分地由原土地所有者向公共主体的转移。
2、现代假设:土地供给有微弱弹性,即长期土地供给市场。
如果土地供给有弹性,在对土地所有权交易环节征收土地税的情况下,土地交易双方均有调整土地数量和价格的能力。因此,土地税的市场效应既可用需求曲线的移动来分析,也可以用供给曲线的移动来分析。我们采用土地需求曲线的移动来研究土地税如何影响土地市场的供求变化(如下图所示)。
征收土地税导致土地需求曲线向下平移到D1,移动幅度从T(E2E1),市场均衡点由E0变为E1。此时,土地交易量为Q1。在新的均衡交易市场上,买方实际支付价格(含税价格)为P2,卖方得到的净价格为P1且满足P2-P1=T。因此,在土地价格由弹性的假设下,土地税导致均衡土地交易量和卖方得到的净地价同时下降,且买方实际支付的含税地价却上升了,因此,土地税收由买卖双方共同分担。
由于征收土地税,政府得到的税收收入为TQ1,也就是图中的矩形面积P1P2E2E1面积;与税前均衡相比,交易双方的总福利损失为P1P2E2E0E1,也就是社会福利的净损失为三角形E1E2E0,因此,只要土地供给存在一定弹性,课征土地税就一定会造成效率损失。
3、结论:
有人认为,土地税不会导致社会福利净损失,这显然是只看到税收对土地供求市场的短期影响,把消费者因税收所损失的利益当成政府的税收所得,且忽略了税收的长期效应对社会福利的无畏损失。研究的结果与文章开始提到的经典理论相一致。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6-02 00:27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6-02 0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深圳、厦门、大连、青岛、宁波、重庆市税务局:
接民政部来函,要求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取得收入继续给予免税照顾。新税制实施后,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的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营业税
根据新的营业税条例规定,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对代销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所得税
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在“八五”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本规定从6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已征个人所得税的,可不退税;未征个人所得税的,不补税。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根据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社会福利设施投资适用零税率
- 3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6-01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