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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工地上出了意外,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工地老板应当负责吗?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7 06:09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7-17 02:22

大家好,我想问问大家些事,希望大家能够看完才回答,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最近南水北调,拆迁房屋的很多,我母亲是在拆迁工地一层干活,三楼人拆墙时,墙推倒掉到地面后砖块散落反弹砸到了坐在附近的母亲,造成头部严重受伤,缝了五针,脊椎上一块骨头轻微歪斜,肋骨骨折,这两天拆迁工地上的老板,到了医院交了一千块钱就没在出面,母亲未和老板签劳动合同,母亲是被工地老板招到工地上干活的,工地老板也按工作量给母亲工资,母亲工作也是受老板管理的。我想问问我们是否有权利象老板索要医疗费,赔偿等费用。为了避免这里工地上拆迁完毕后,以后难找到他,我父亲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说这不归他们管,属于民事纠纷,让事务所调解处理,我父亲找了律师,律师说双方都要负责任,因为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立,但我看了法律——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我不太理解这段话的意思,所以不知道现在这事该怎么办。因是我母亲受了伤,我非常重视,望大家认真回答我的问题。谢谢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渡鹤影
  • 2021-07-17 03:19
你母亲是刚招去的,完成这个拆迁工作后就会回家了?如此,我认为属于雇佣关系,那么按雇员受害纠纷处理好一些。如果按工伤处理,一是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是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比较长,担心到时候找不到人。不过不管以哪种纠纷处理,老板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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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7-17 04:33

找两个以上在那个工地干活的工人证明你母亲是在那个工地上班的工人 来确认劳动关系

之后就是申请工伤认定或者非法用工 然后是索赔

  • 2楼网友:过活
  • 2021-07-17 04:14

工地老板即雇主,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您母亲并非是民事上所谓的无偿的帮工,她是被工头合法雇佣的劳动者。即使是在未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雇主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工之类的打工者,都不会和自己的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一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二是认为此举实则不需要。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话,那么何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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