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公司下属一家子公司,而该子公司又下属一家孙公司。如果收税的话,那么孙公司收一道,子公司再收一道,母公司还收一道,就收了三道。如果由母公司直接经营的话,就只收一道税收了,不知道是不是?
如果是如我所说,那么不投资子公司而是直接经营不就可以至少省一次税收了吗?
请各位有财务和管理知识的大侠解答一下,甚为感谢!!!
如果某公司下属一家子公司,而该子公司又下属一家孙公司。如果收税的话,那么孙公司收一道,子公司再收一道,母公司还收一道,就收了三道。如果由母公司直接经营的话,就只收一道税收了,不知道是不是?
如果是如我所说,那么不投资子公司而是直接经营不就可以至少省一次税收了吗?
请各位有财务和管理知识的大侠解答一下,甚为感谢!!!
母子公司在税务部门看来是几个独的公司,各缴各的税收,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如果企业申请汇总纳税,税务部门在计算时就会将母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成本费用汇集起来计算,再扣除各子公司在各地预缴的税款后差额补缴,仍然不会有重征的问题。
如果是投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