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听我慢慢说完,
我13号克上班的,那时候在是 在卖手机的私人地方上班,
因为实习的卖手机都有提成的是吧,而且月新要少点
然后我上到10月3号,(10月3号的时候我给老板说过,我说我要走了,他说你在继续呆2天吧,我说我考虑下吧)
第2天我就没有来了,我们也没有牵什么劳动合同,但是今天
我去要工资的时候,那个老板说你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我当时就很怒,
大家评价下阿,我只交了那个担保证明的那个,
如果懂法律的人来帮忙下阿,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谢谢了。
因为家里有急事我才没去的,大哥结婚,我不可能不去吧,而且手上的事情很忙!
我能要回工资吗大家,帮帮我,有追加分! 本人所在地贵阳!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上面回答了那么多,不知道你们看清楚了没,人家合同都没签,有用吗?
切,兄弟,合同都没签,上面都没有,你找法律有用吗?你有什么能证明你和他存在劳务关系?
1、个人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2、在你开始工作之日,不论是正式上班还是试用期,都要有工资,只是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
3、销售是底薪加提成,因此,你索要工资缺乏标准,可以参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向老板要
4、先找当地的劳动稽查部门,劳动稽查部门处理不了,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最后不服再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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