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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不付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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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9 23:01
  • 提问者网友:雾里闻花香
  • 2021-11-29 01:17
消费不付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哪一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11-29 02:11
对这类案件应当根据具体情节,区别对待:一般应认定为民事案件;强拿硬要,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确属故意骗吃骗喝的,可以认定为诈骗。

如果只是不给钱,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的话,这条比较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及: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还动手打人了或是闹出别的乱子,那还有这两条可以适用: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你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合同法》。不过这个要走起诉的程序,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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