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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白居易诗论的得与失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15 08:08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1-14 10:16
试述白居易诗论的得与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1-14 11:53
得:
1.诗歌创作的“为时、为事 而作 ”论。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创作要有所为而作,不为艺术而艺术,提出了诗歌创作要“为时、为事而作”的理论。所谓“为时”“为事”就是主张用同情的笔触来抒写反映下层劳动者生活的苦难,用以泄导人民的苦难之情,有补于救正时政的弊端。
2.白居易的诗歌讽刺观。他强调诗歌的“刺”的一面,不主张“美”。他主张讽刺诗要写得激切、直率,要大声疾呼揭露弊政,为民请命,不要避重就轻,吞吞吐吐。这种强烈的讽刺性和功利性在古代文论家中是少有的。
3.诗歌的“根、苗、华、实”论。他把 “情”视之为诗歌的“根”,“言”视之为“苗”, “声(诗之声韵)”视之为“华(花)”, 把“义(诗歌的内容和思想性)”视之“实(果实)”。强调的重点是“义”,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但是,没有“根、苗、华”也就不会有“实”,所以也不能完全说白居易不重视诗歌的抒情性和艺术性。
失:
( 1 )过分强调了诗歌的针砭时弊的实用功能,而忽视了,甚或时有排斥和否定诗的审美娱乐功能,否定诗歌的艺术性。
( 2 )否定了诗歌要用想像、夸张的艺术手法,这样,诗歌岂能不枯涩干瘪,缺乏丰满的艺术形象?他自己的少数诗歌就不能不说有这种缺点。
( 3 )在艺术表现上,忽视艺术要含蓄蕴籍,主张“其言直而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必然诗歌直白浅露,他的少数诗歌就正有这种缺憾,后来有人批评他的诗“俚俗”,也与他的诗歌理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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