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维修都包括哪些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21:20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1-28 04:14
我家是80年代初的老房子,每间屋子只有一个电门插座,已不能满足现在家庭电器的需求,如果我想添加电线和插座,房管站应该管吗?要怎么和他们沟通,我对这些一窍不通,所以请大家多帮帮忙,尽量详细些,O(∩_∩)O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1-28 04:37
不管,装修类的不负责,比如这类自家的水电改造,但是如主管道老化受损,楼顶漏雨,这类是管的,装修过程中有墙体拆改是不允许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罪歌
- 2021-01-28 06:02
1、条例不是“证据”,而应是法律依据。
2、你所要找的“条例”,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如果不是,但愿对你能有些帮助:《天津市公有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http://www.sinowfoe.com/index.php/info/arinfo/77646
3、其中可能对你有帮助的条款是:
(1)第十四条 房管部门应按照公房修缮范围对所经营管理的房屋进行维修养护,保持房屋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住用安全。
房屋因进行修缮施工,需要住户暂时腾迁时,房管部门应提前10天通知承租人,并协助妥善安置,承租人应按时搬迁。修缮竣工后由承租人继续使用。修缮腾迁期间房租免交。
(2)第十五条 房屋因维修不善发生倒塌等事故,使承租人遭受损失,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经房管部门鉴定,承租人租用的房屋已有危险,需要暂时腾迁的,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并协助妥善安置,承租人应在限期内迁出,解除危险后再住用。承租人因未按限期迁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3)第十六条 承租人对住用的房屋建筑和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发现房屋有危险征兆,应及时报告出租人检查处理。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装修设备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对破坏、盗窃、变卖公房建筑装修设备的,除责令修复或照价赔偿外,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但是,你的诉讼,还是败诉的可能性大,理由是:不维修和不交房租是两个法律问题,不能相互折抵。
建议你请求法院调解,调解时可以要求两个问题一同解决,如果不能调解,你可以提出反诉要求房客管站支付你的维修费用并赔偿你因房管站拖延维修而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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