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请教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8 01:51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4-27 07:47
各位大大,我是去年11月15日出现车祸的,当时车上共有5人,出事后副驾驶死亡,驾驶员左臂骨折,另3人为1人9根肋骨断,1人轻伤,1人脑出血,脑干受损,下颌粉碎,今年出院后提出诉讼,现在我的律师说因为我们受伤的人中有人没做司法鉴定,故无法开庭,我想请问是不是必须都做鉴定才可以开庭的,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4-27 08:55
按照程序来说是必须在做完了法医鉴定后才能开庭,但这起交通事故里受轻伤的那位乘客没必要做法医鉴定的,做法医鉴定必须是受伤较重甚至造成伤残的才会由受理该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并填写所需做法医鉴定的受伤部位和后期的相应费用赔偿的参照数据。没有法医鉴定的结果就不可能诉讼方向被诉讼方提出赔偿数额的有效依据。所以说,是必须做了法医鉴定并拿到鉴定结果后才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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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4-27 10:24
如果受伤人要求定残级赔偿,那是一定要做的,
- 2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4-27 09:58
别的不知道,但是不是必须做鉴定才能开庭,
鉴定的话是官司以后再做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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