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卖房子买方交完首付要求先给钥匙安全吗?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8 03:29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4-27 11:34
我卖的房子35万,买方先交付给了5千元的押金,买方说要提前装修下房子,说在付完首付14万之后让我先给她一把钥匙,我可以先给吗?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4-27 12:31
签合同了吗?签合同了就没有什么问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4-27 14:48
其实这些处在一些个人信任问题。一般都没什么问题的,我之前有遇过这样的状况。不过业主打死也要付完全部楼款才给钥匙
  • 2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4-27 14:22
可以先给他,毕竟他已经给你首付了!而房子目前还属于你!
  • 3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27 14:15

存在风险,建议不要这样处理。

风险一:买房的贷款审批不下来,不能完全按照既定目标贷款,如果再手头紧张,无法用现金冲抵未贷款部分,则你有可能不能顺利拿到全部房款。最坏打算就是没有贷款资格,可惨了。

风险二: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房屋交接意味着所有权完全转移完毕。对于房子而言,钥匙的交接,就意味着所有权彻底转移完毕。你在没有拿到全款的时候,就失去了制约买房的手段和保证。也就是说,房屋转移登记完成了(已经过户了),房子也交了,房款没拿到。

风险三:一把钥匙=所有钥匙。请严格按照合同办理为安全。意外随时会发生。他提前使用了房屋,如果再反悔不买,就是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的缺点(有很多时候是鸡蛋挑骨头或者有更好的选择了等),再赖着不给全款,你就非常被动了。

  • 4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4-27 13:05

看来你是一个好人,大大的好人^_^

如果合同中没约定,买方先交付给了5千元的押金,你交不交钥匙,主动权在你手里。如果签了合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也在你手里,对方又通情达理,交了钥匙也没大问题。房产过户时,还得求你呢。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