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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能既有公诉又有自诉吗?如果有的话麻烦请举个例子~

答案:6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31 05:19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12-30 13:54
我知道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但是在一个刑事案件里既有公诉又有诉讼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12-30 15:18
当然有,此类案件称为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具体规定于最高院刑诉法解释。该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即为此类案件。具体包括: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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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12-30 21:13
是的,公诉案件比如故意杀人 ,自诉案件比如重婚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12-30 20:17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以上八项案件,法院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 3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12-30 19:09
管辖交叉里有,自诉与公诉交叉,要分别立案,在审理上自诉要等着公诉审完之后
  • 4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12-30 17:41
是的,公诉案件比如故意杀人 ,自诉案件比如重婚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5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12-30 16:38
《刑诉法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PS,您好,您说的这个是不可能的,公诉和自诉都是启动刑事审判的条件,但是审判具有唯一性,在同一时间节点,只能有一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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