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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提取条件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11:50
  • 提问者网友:雾里闻花香
  • 2021-02-26 04:37
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提取条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2-26 05:35
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可以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可以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2-26 07:00
住房公积金提取: 1、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哪些情况下职工的配偶及未婚子女或未婚职工的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5)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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