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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有一名工人骨折,现在已经8个月还上不了班,他的药费我是否还给报销,工资是否全额发放要发几个月。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09:11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1-27 23:40
他的骨伤在接好后在家中休养时又摔了下,我是否能以此,给他降低报销比例。除了工资之外我是否还要给营养费,要给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1-28 00:57
你没有说清到底是哪个地方骨折了,每个地方的假期是不一样的,休八个月确实太长了。你应搞清受伤时医院开的是多长时间休息,到时照片复查是否愈合,如果已经愈合了,可上班做点轻工作或换岗位都行啊!也可照顾增加1-2个月的功能恢复期,不知他从事什么工种?还可调换工作岗位试试吗!第二次摔伤单位应没关系,应由社保或本人管。这些可以与他协商。如果是工伤,最好做个伤残鉴定,根据伤残情况给予相对应的营养费和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先做伤残鉴定,并约定工伤假期内(根据医院开具的假期为准)的时间、待遇问题,也要约定超期休假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1-28 02:04
首先你应该在工伤发生后申请工伤认定,按照你的伤势还应该再做个伤残等级鉴定,这样一来,你能享受的待遇大致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注意,这里说的是“薪资福利不变”,而不是什么“基本工资”。(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2、如果属于伤残7-10级的(相对较轻的等级,应该适用你目前的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购买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离职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单位未购买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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