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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中的“之”(这个之的用法争议很大!)

答案:6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08:37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4-07 03:34
陋室铭中的“之”(这个之的用法争议很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4-07 04:26
乍看起来,这个“之”好象可以翻译为“的”,其实不然。“的”字后面接的是名词或具有名词性的词语,比如说“我的书本”,“你的失误”,“她的美丽”等等。而在“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中,“乱耳”“劳形”都是动宾短语,不作“的”字的宾语。
“无”字是动词,后面应该接宾语,而“丝竹”与“乱耳”,“案牍”与“劳形”已经构成完整的句子成分(主语+谓语+宾语),如果要作为宾语的话,就需要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加一个“之”字。
综上所述,“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中的“之”字是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补充一下:
原来你认为是宾语前置的标志呀~~~~~哈哈,搞错对象了
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维持“原判”。这主要是从古汉语的习惯来辨别的,一般说来,动词后面是不会接一个倒装的宾语的,而倒装的宾语也不会跟着一个动词(我是指不直接连在一起的动词,比如例句中的“无”)。《陋室铭》最后一句“何陋之有”中的“之”就是宾语前置的标志,正常语序应为“有何陋”,这句话可以看作是“之”字作提宾标志的典型句式,类似的还有“何罪之有”等。除此之外,“之”字做提宾标志的情况很少。
而“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的情况就不胜枚举了。一般“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的时候,都是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当一个“主谓结构”的短语作为宾语的时候,那么,这个“主谓结构”的短语必须有一个取消独立性的字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否则就不能直接充当宾语成分。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中的“之”到底是提宾标志还是取消句子独立性,要看“丝竹”“案牍”相对“乱耳”“劳形”来说到底是主语还是宾语。从现代汉语的习惯来说,“丝竹”“案牍”作主语和宾语都没问题;但从古代汉语的习惯来看,它们就是做主语而不是宾语。
所以,说了那么多,我就是认为“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中的“之”字是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尢
  • 2021-04-07 08:06
用来
没有。。。用来扰乱耳朵
  • 2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4-07 06:56
助词的
  • 3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4-07 06:36
取消句子独立性
  • 4楼网友:罪歌
  • 2021-04-07 06:17
助词,放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 5楼网友:鱼忧
  • 2021-04-07 05:07
取消句子独立性。简称取独。名词+“之”+动词,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取独的用法,无实际意义,不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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