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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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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5 07:53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1-25 00:39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1-25 02:13
问题一: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如果是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好办,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证。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问题二: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问题三: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希望能帮到你。问题四:办理离婚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 要带上结婚证和户口簿,还要填写好离婚协议书。
采纳哦问题五: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你好,离婚程序 :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问题六: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异办理手续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就共有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达成协议后,拿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单独证件照片几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事大厅,办理协议离异手续,开取双方离··婚证。一种是有一方不同意离或是就共有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打不成协议,那么还是拿着上面说的证件材料,去法院,申请裁决。法院在受理后,通过审理,调解。调查。具备离异条件,可以判决离异。有了法院裁决书,那个等同于离··婚证问题七:单方提出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手续是怎样..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亥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问题八: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锭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办理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问题九:2015年办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您好,协议办理离婚所需材料:
1、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2、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3、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本;
身份证;结婚证;2寸免冠照片;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4、协议离婚具体步骤夫妻双方写好给民政部门的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带上2寸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离婚机构;婚姻登记听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领取离婚证。5、协议离婚的时间一般为即时,即只要夫妻双方到场,且材料齐全,当时就发给离婚证。问题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要注意什么事项? 你好: 离婚分登记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 登记离婚就是在婚姻登记机构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必须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包括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上缴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判决离婚就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采用这种关系,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诉状,最终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由法院决定。
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我国现在主要以过错主义为原则,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如婚外同居、虐待配偶等)的,一般性不支持赔偿。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性又双方各付一半;双方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一方确有困难的,另一方要多付。子女的抚养费到子女成年为止,也就是子女18岁时为止,如果子女在16岁之后可以独立生活的,到16岁为止。
关于家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上没有上门女婿的说法。在法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一般性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对半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出力较多的,可以多分;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多分;妇女一般性也会多分一点。 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的人身损害赔偿金、指定由一方继承的遗产和军人退伍金四种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过财产协议,按照财产协议执行。
你好: 首先,我想说的是,我能够在理解你内心的心情。知道你对于这份感情投入。 但是,很抱歉,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离婚诉讼中,离婚损害赔偿有其先决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基于上述四种理由,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精神抚恤。 没有上述理由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我的建议是,既然是对方提出的离婚,那么则当先尝试登记离婚,也就是双方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提起诉讼。
如果你真的想要证据,那么就与她谈一次,套她的话录个音。其实没有必要花很大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只要手头有一定能够让法院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多少对裁量会有影响。另外,就像你所说的,这样的婚姻其实没多大意义了,一味追求精神补偿,其实你的精神损害又能补偿多少呢?所以在这一块没有必要太在意,在财产权益和孩子抚养方面多争取争取,相信在她有过错的情况下多少对你是有利的。 感谢你多本团的支持,祝你早日解决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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