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动迁了,买了两套房(期房,2017年初交房),钱么还差一点,合同已经签掉了。
然后2016年要结婚了,开了结婚证后(现在还没开),我家这套房子如果写上女方名字的话,今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现在是一分钱都不肯出
关于动迁买房涉及的户口问题(上海)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2 19:41
- 提问者网友:却不属于对方
- 2021-12-22 08:1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12-22 08:30
按照我对法条的理解,你这个情况比较接近于“赠予”,即你一方出资但你写了双方的名字,视为你将该不动产的一半权益赠予你的配偶,所以我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不希望这样,建议要么就不写配偶名字,要么就婚前财产公证。
如果你不希望这样,建议要么就不写配偶名字,要么就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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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12-22 10:07
户口和重庆本地人协商好暂时挂在他的名义好像行不通得;如果你只有一个小孩买一套面积平方小点的房子后面这个还现实点,如果有两个小孩都要上户过来住房面积就不得低于60个平方。而且你买房子产权不可能只写孩子的名字(涉及到住房贷款的问题),还必须要有一个大人的户口过来。可以考虑重庆市内一些郊区的房子(房价偏低一点点),只要有产权能办理按揭买了房子,暂时解决孩子户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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