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局报工伤都一个多月了,公司还不带我去验伤,应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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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2 11:41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4-12 06:25
在劳动局报工伤都一个多月了,公司还不带我去验伤,应该找谁?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4-12 07:10
按相关规定,对于公司不带你验伤,不用找谁。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4-12 09:15
你可以自己去治疗呀。
- 2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4-12 08:16
自己去撒!然后拿着票据给公司或者自己去工伤理赔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3楼网友:duile
- 2021-04-12 07:34
你先治疗 工伤申报后,一般要2个月左右劳动局才会出工伤认定结论 等你伤好的差不多时,再去申请做工伤鉴定,不要太着急做鉴定,鉴定后如果伤情变化或者再产生医疗费,都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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