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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社保局是否会将材料中的劳动合同原件留在社保局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15:57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4-30 20:50
我认定工伤已经有半年多了,今天单位突然向我要我保留的那份劳动合同,说是单位那份给社保局了,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怎么会把原件留下呢,难道复印件不行吗?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30 22:14

工伤认定报销,整个流程中,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以上仅限江苏无锡宜兴地区,仅供参考,


各地政策不同,你可以抽空去下当地劳动局,带包烟吧,发上两根,他们会告诉你的。









































办理项目 政策依据 需带材料
工伤待遇审批 伤残待遇审批 《关于调整2006年度宜兴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宜劳社[2006]36号 (以后逐年调整) 1、填写《宜兴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患职业病的职工还应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原件和复印件)
工亡待遇审批 1、填写《宜兴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遗属待遇审批需带《宜兴市企业职工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审核表》
工伤 医疗费 结报   1、《工伤认定决定书》 原件、工伤职工本人以及身份证
  2、提供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3、安装辅助器具的还需《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宜兴市企业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4-30 23:34
不会,应该是看原件,留复印件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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