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急需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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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8-24 14:14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8-24 09:30
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急需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8-24 1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4号令)、《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定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规定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是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主管部门,各区域公司人事部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工作。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闻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区域公司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
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同时网络审核(点击)项目部的填报信息;
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六条 总承包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项目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公司进行备案。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5.及时掌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分包企业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30日前按工程项目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书面上报和网络上传上月《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
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书面上报和网络上传《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并做出统计分析;
7.作好分包企业及其派驻现场的施工队伍的施工过程检查记录,每年两次按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
8.留存各类监督、检查记录。
9.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余下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4号令)、《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定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规定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是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主管部门,各区域公司人事部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工作。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闻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区域公司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
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同时网络审核(点击)项目部的填报信息;
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六条 总承包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项目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域公司进行备案。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5.及时掌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分包企业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30日前按工程项目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书面上报和网络上传上月《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
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书面上报和网络上传《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并做出统计分析;
7.作好分包企业及其派驻现场的施工队伍的施工过程检查记录,每年两次按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
8.留存各类监督、检查记录。
9.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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