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有哪些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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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8 00:28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10-17 19:18
房屋买卖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有哪些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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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10-17 22:37
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宗地为划拔用地的,从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此后其它各套房屋上市时,其土地出让年期相应递减,但保持同一宗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同的截止日,土地的具体年期可确定在50年。已购公有住房宗地为出让用地的,其土地出让年期仍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出让年期为准,上市时应明确相应的剩余使用年期。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所在宗地为划拔用地的,交易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持房屋买卖合同、原房屋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房屋购买者与市土地管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购房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可按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 2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10-17 21:22
如果是经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产的继承,在土地出让年限内,是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的。但土地出让期满后,还得交土地出让金。因为土地出让金原房屋所有人已经交付了,就不需要再交了
- 3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10-17 20:46
要交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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