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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劳动法相关问题!!!急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21:44
  • 提问者网友:太高姿态
  • 2021-04-23 17:20
本人从02年5日进入该厂上班至今,-直未签合同,企业也-直未替我交纳社保;09年7月至09年9月本人先后在上海五官科医院做了左耳'右耳鼓室成形术[耳膜修补成形术],住院费分别为9001.74元和8873.01元;现在仍在休养期@7月份因此事同老板商量企业可否出一部分医疗费或者支付病休期生活费;没想到老板什么也不管不说,还说我们是外地人,他这里是私营企业,什么社保劳动法有本事去做公务员,想告就去告好了;没办法我只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8月10日劳动局才接受,后来10月9日初次开庭调解,老板在国外旅游,厂里叫了一个代表过来,谁知道官官相卫,明摆着替企业说话,唉,没办法他们本地人相识,有钱有权有势有关系!明明当初申请时这样说可到了后来就变了;附工资表;08年2月工资693, 3月2676 , 4月3219, 5月3812, 6月3834, 7月3361, 8月4677, 9月4972, 10月3724, 11月2514, 12月1704, 09年1月工资956, 2月824, 3月1396, 4月1930, 5月1500, 6月1596, 7月850 请问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是多少?8月10日受理的,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10月9曰申请仲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有多少? 8年社保又怎样计算?非工伤医药费如何处理?像这样双耳慢性病进行手术属于大病范围吗?最后请问有谁愿意接这案子吗?或者能否推荐几个好律师给我!非常感谢大家帮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4-23 18:11
建议你先到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劳保局工伤认定决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4-23 19:37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的施行是08年1月1 日;工资标准是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海08年至今的最低工资标淮是960元。

  • 2楼网友:毛毛
  • 2021-04-23 18:34

没有双倍工资的问题,超过一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可以去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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