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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去世时经家庭会议分给我爸爸的财产其它人现在还有权利来争吗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04:13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19 08:25
爷爷奶奶1984年去世,没有遗嘱,当时负债7000多元,经家庭会议商议由我父亲偿还,家产由我父亲继承,当时大爷姑姑表示同意,但是没签字,该协议是由村委会代表代笔,当时姑姑未婚,现姑姑死亡,其丈夫和儿女来争爷爷的财产,由于爷爷奶奶名下的林地林权执照一直没过户,请问他们有权利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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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19 09:53
如果能找到村委会代笔的那个、还债的人,我想事情就会好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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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2-19 12:18
应该是没有权力继承的,不是直系亲属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2-19 11:18
没有,要是通过法律途径分的,就不能继续分割。如果你家是协议分的,那么就会出现纠纷问题,这种事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较好。
  • 3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19 10:41
你这事挺复杂!但是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有成熟的明文的规定!如果是你继承你爷爷奶奶的财产就牵扯到你有没有叔叔大爷和姑姑。就是和你爸爸同一顺序的继承人还有别人么?还有就是死亡顺序也会影响你继承的份额。单就继承权问题你有的!集成多少要具体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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