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回答下合同诈骗罪可以嘛?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2 11:52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5-01 18:34
我是应该把别人的汽车租来当掉了,事情是我朋友做的,我只是把他开车。我向你仔细的说一遍派出所的口供吧。那天他打电话给我,我朋友叫我去租车店开了一辆车。租车时我在外面等着,帮他开会来后我就回家了,在抵押那天他又打电话给我把车开到抵押店里去做抵押,和我说是资金周转不过来。他会给几百块花一下。开到抵押店,在抵押前他去快递公司拿了个包裹,里面是汽车购税证,车辆登记证,身份证,我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开到抵押店门口,我没进去,是我朋友进去办的事情,事后我们就做出租车走了。在车上他告诉我是假的。还告诉我那天拿了三万,第二天叫他在去拿八千,回到镇上我就回家了。我现在是取保候审,我有没有罪,开庭时我应该向法官怎么说?车是别租聘公司的开回去了,但抵押店的老板没证据,还掉钱后没有把车还给我们。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5-01 19:19
根据你的叙述,你的朋友把租来的车连同假的产权证明,和典当行签了一个动产质押的典当合同,把当后的钱拿来周转。你的朋友与对方签订合同的这个过程中如果当铺的老板没有过错,你朋友显然有骗取对方财物的嫌疑,如果他主观上是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那么你的朋友拿到第一笔3万元钱以后和你坐车走了,那么他的这个罪就已经既遂了,派出所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是把你当成共犯处理了。如果像你所说的在你们拿到第一笔3万元钱坐车走掉之前,你都是不知情的,你只是在回去的车上才知道的,对于你朋友的行为即时你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帮助行为,你也是不能被认定为该罪共犯。
你可以主张:1,对于这个合同诈骗罪,你犯罪的主观方面上和你的朋友没有共同的故意,而且没有对于犯罪主观上是意思联络,原因:该罪为状态犯,犯意联络只能出现在既遂前,所以你是在既遂后即使知情也不存在犯意的联络,况且你在此时根本不知道你朋友是在犯罪。2,在客观方面你在为他开车,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你在客观上有共同行为,但是你整个过程中是不知情的,你的行为与结果间没有心里上的因果性,也不适用共犯处罚原则。另外此案你都朋友也不存在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致使不知情者实施损害的间接正犯问题。以上两点可以在案件审查或者审判阶段时提出主张,自己不是该案的共犯,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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