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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答案:6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15:32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3-16 14:34
我姐姐夫妻结婚10多年,因感情不和以及男方父母多方刁难最终导致离婚。
10多年来,家里主要是靠我姐姐支撑,因为男方是普通工薪阶层,工资不高。我姐姐独自做生意,负责了孩子每年数万的学费,以及家庭一切开销支出。还购买有一套房子和一个门市,均全是我姐姐独立做生意购买,男方及男方家庭未支付过一分钱。而且结婚期间家里(包括男方父母在内)的一切开支均是我姐姐负责,男方工资也没有给我一分钱给我姐姐。
现在男方要求提出离婚,而且已经到法院起诉我姐姐了。我想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男方分走财产?我姐姐这些年真的很辛苦,而男方却从来没有负担过家庭的经济责任,白白看着他分走我姐姐的财产真的很不值。在此感谢各位帮帮忙,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3-16 15:58
这个问题基本上很难,如果房子和门式是结婚前买的,那就不用分了,要是结婚后买的,那就肯定要分了,有一种方法可以不用分!房子和门市都是你姐姐一个人名字的话那就把这两套房子过给你姐姐信得过的人,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这样就不用分了!还有一点就是有证据证明买房子和门市的钱都是你姐出的,男方没有出一分钱!他没哟尽到丈夫应尽的责任!这样即使分也分的很少!但是这个证据很难提供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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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3-16 18:18
叫你姐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财产密密转移走,账户的钱拿出来不放在账户上,叫那负心汉想拿多一分钱都不行。
  • 2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3-16 17:52
如果是双方无过错性的离婚,就是共同财产对半分。
如果是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的离婚,那么分配财产的时候,是无过错方分得多一些。
不过这些还要看实际的情况。
比如说,女方没有保障的经济来源的话。即使有过错,也会相对分得多一些。财产分配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夫妻离婚分配财产,只能分其共同财产。什么叫共同财产,通俗点来说,就是双方共同拥有,创造的财产。
至于他们有什么共同财产我就不清楚,也不能明确的告诉你,能分什么
不过有点肯定的是,这次离婚事件,是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所以女方可以在他的私人财产上分得一定的财产。
  • 3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3-16 17:43
按婚姻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
  • 4楼网友:玩世
  • 2021-03-16 17:20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5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3-16 16:56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为此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要认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比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根据这些财产分割原则尽力搜集证据,尽力说服法官,方能实现权益的最大化。也正是因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化,所以如何把握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尺度,如何搜集证据说服法官,这才有了律师施展才华的舞台。这些原则有: 一、离婚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抚养子女的一方及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为此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要认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比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根据这些财产分割原则尽力搜集证据,尽力说服法官,方能实现权益的最大化。也正是因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化,所以如何把握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尺度,如何搜集证据说服法官,这才有了律师施展才华的舞台。这些原则有: 一、离婚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抚养子女的一方及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女方。毕竟,夫妻离婚,受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子女,为此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上,给予抚养子女的一方必要的照顾,也是为给子女提供一个更好一些的生活环境,法律这样照顾性的规定也更合情合理,更符合保护妇女儿童的立法宗旨。从我国传统习俗上,妇女从事家务劳动可能更多一些;从生理特点上,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离婚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并不冲突,因为离婚财产分割只有照顾到子女和女方利益,方能实现离婚财产分割实质上的男女平等。其实男女平等原则不仅反映在我国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三、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在2001年婚姻法修改时并未写入新婚姻法,可以说此项原则已经被婚姻法立法摈弃。但是,司法审判实践中,各地基层法院为了显示法律对婚姻过错方的惩戒,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还是会如有如无的体现出该项司法原则。 四、离婚财产分割应尊重当事人意愿。不仅仅是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民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说是最高原则。我国法院对任何纠纷的解决均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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