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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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2 18:11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3-01 19:06
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3-01 20:32
《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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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3-01 21:15
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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