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户,约定60日付清才属于买方,但过了60日未能付全部房款,我能把房子重新要回来吗?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1 21:56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4-11 07:37
我是卖方,有一套房子,买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当时她承诺交付首付款后,在60日付清全部房款后房子才交付给买方。如果无法满足缴纳首付60日内付清尾款,则房屋20日内退回给我,并承担一切过户费用。如果过了60日,他还没付款给我,我如何申请重新把房子过户给我?另外他算不算违约?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怙棘
- 2021-04-11 08:24
是否违约,看你俩购房合同约定,如果有,那么属于违约,你可以主张得到赔偿,
住房已经过户,办理了买家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和你无关了,属于买家拥有合法财产,
你不能主张住房产权,可以凭合同主张债权,要求还钱,以及违约赔偿。
住房已经过户,办理了买家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和你无关了,属于买家拥有合法财产,
你不能主张住房产权,可以凭合同主张债权,要求还钱,以及违约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4-11 09:41
如果买卖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买家支付了定金,那么你不卖房,属于违约。
先看你们买卖合同上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有具体措施的,就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无具体约定的,规定是卖家违约,赔偿买家2倍定金为违约金,或赔偿总房价20%的违约金。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