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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上写了很多不是真的东西,算什么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17:07
  • 提问者网友:雪舞兮
  • 2021-01-24 09:00
比如原告没有工作,整日在家呆着,在起诉书上却有误工费!这不符合实际情况,算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1-24 09:44
不算什么,原告诉状上的内容都是“诉称”,没有经过审理质证的话,不作数的。 首先原告需要证明自己的主张,然后你可以辩驳、反驳他的主张。 让原告提供证据来证明他自己的主张(谁主张谁举证),或者你直接提供证据来证明原告的主张是没有依据的。 另外,你说的“误工费”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有时候他自己没有工作,别人照顾他也是会产生误工费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1-24 13:34
人身损害案件中都有误工费的。
  • 2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1-24 12:16
你好 如果原告是法人的,加盖法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手印 如果是自然人的,签字并且按手印。 这是一些程序上的规范,立案庭这么要求是没有错的。目的是证实诉状的内容是原告真实意思表示。 但也不能说无效,可以更正的。
  • 3楼网友:执傲
  • 2021-01-24 10:51
误工费并不因为有工作才有,有固定收入的按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平均收入计算.原告的诉讼请求往往超过实际的损失,这是人之常情,如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不实及与法律规定不符之处哗顶糕雇蕹概革谁宫京,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也可以在法庭调查是口头提出,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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