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有没有赔偿,赔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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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2 01:38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2-21 20:34
公司业务从广州转移到外省,现在广州分支机构准备2010年3月注销,公司已经从2009年9月未发工资了,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主动辞职有没有赔偿,赔偿如何计算?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2-21 21:47
补充回答:
1、没有“新劳动法”,有的只是《劳动合同法》: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 ,不存在新旧的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是自2008年1月开始“实施”,不是“启用”。
3、从2008年1月未签合同的:你可以索要自2008年2月起的每月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一般是能索要11个月:自2008年1月1日起超过一年(到2009年1月1日)不签合同的,视为已经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4、奖金和旅游费:不是所有员工都能得到,属于公司福利,如果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不能索要。
5、培训费:只有你实际参加了培训才能索要。
6、但高温防寒费:只要你在高温时、寒冷时实际参加了工作:有权索要。
1、主动辞职的:
(1)没有赔偿或补偿。
(2)但未发工资应补齐。
2、“应该怎么办?”:
(1)关于拖欠的工资:立即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要在公司注销之前。
(2)不主动辞职:待公司辞退你时,可以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个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1、没有“新劳动法”,有的只是《劳动合同法》: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 ,不存在新旧的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是自2008年1月开始“实施”,不是“启用”。
3、从2008年1月未签合同的:你可以索要自2008年2月起的每月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一般是能索要11个月:自2008年1月1日起超过一年(到2009年1月1日)不签合同的,视为已经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4、奖金和旅游费:不是所有员工都能得到,属于公司福利,如果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不能索要。
5、培训费:只有你实际参加了培训才能索要。
6、但高温防寒费:只要你在高温时、寒冷时实际参加了工作:有权索要。
1、主动辞职的:
(1)没有赔偿或补偿。
(2)但未发工资应补齐。
2、“应该怎么办?”:
(1)关于拖欠的工资:立即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要在公司注销之前。
(2)不主动辞职:待公司辞退你时,可以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个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2-21 23:28
一楼的回答很真确,根据最新的《劳动法》:
主动辞职的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除非是公司无故解雇你或者是公司濒临破产,那么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的工资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清还,如果书面清还无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现在外出务工无论白领还是蓝领,多了解《劳动法》,很多公司(特别是小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爱钻《劳动法》的空子,或者根本就不合法。认真一看,劳动合同可能本来就有问题。
- 2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2-21 22:22
这个赔偿是肯定没有依据的,但是你可以协商,毕竟你已经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了,已经满足劳动者合法离职的手续,你可以要求马上办理离职手续,但是这样对大家都不好对吧,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的话,做完22号大家好合好散。
你所说的赔偿责任是不是不签劳动合同的双薪呢?从法律上讲,在你合同到期后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你现在处于无合同工作,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合必须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不签合同的话从双薪支付是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算,你的情况很特殊,我个人觉得参考不签合同双薪支付,你也要从2月份如果还在职工作的话可以要求双薪。至于多给一个月,貌似真的没有这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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