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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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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6 11:15
  • 提问者网友:你给我的爱
  • 2021-02-05 15: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2-05 16:5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
的通知》(财税 [2004]134 号)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
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
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
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
定:
①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
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②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
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如果还没有明白的可以到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咨询专家,他们可以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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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2-05 17:4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的计税价格是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其中,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市政建设配套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两个公司之间的土地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因此,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行为,也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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