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准生证一定要开女方的二级初婚证明吗?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5-01 03:26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5-01 04:10
但是按照最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你可以在湖北办理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登记(即准生证,这是把你作为流动人口处理),但是需要你提供你的婚育证明材料。如果你要回你的户籍地办理,只需要提供男方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经你户籍地办理机构核实情况无误后,应及时办理。当然在湖南办也是顺理顺章的事情。这些相关的政策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
结婚证在双方户籍所在地都可以办理的。准生证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要女方去当地开证明的。 而且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样。有很多的地方准生证要去结婚证发放所在地办理。详细的你只能询问重庆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请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标的办理手续
申请生育第一胎子女指标的办理手续:
(1)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子女的。
(2)男方单位出具初婚证明或从未生育过子女证明,报女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审核。
(3)女方计划生育部门对女方本人和男方婚姻、生育状况审核后,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标(三联单),送男方单位盖章。
(4)男方单位盖章后,再次交女方单位盖章。
(5)女方持男、女双方单位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户口簿和第一胎生育指标,到女方户口所有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审核,落实第一胎生育指标。
(6)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经审核保存男、女双方单位证明、加盖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公章,出具第一胎生育指标回执,填写回执日期,由女方在限期内,上交女方单位主管计划生育部门。
(7)女方单位收到第一胎生育指标回执后,此第一胎生育指标方能生效。
(8)女方得到本单位批准,落实第一胎生育指标后,方能怀孕。
(9)无业人员和农村户口人员和住农村散居居民,第一胎生育指标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初婚或未生育过子女证明,报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审核,从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据第一胎生育指标,办理手续同上.
-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5-01 06:49
- 2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5-01 05:55
- 3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5-01 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