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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公安局解决不了要求处罚被告200元,才能移交到法院,这钱应该交吗?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15:00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2-05 20:39
a与b发生争执,b来撞a,a用手挡一下b自己慢慢倒下躺在地上,报了警说a打他。b要求赔偿,a不同意,公安局处理不了需移交到法院处理,公安局处罚a 200元合理吗?用开处罚收据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1-02-05 21:3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逐風
  • 2021-02-05 22:42
1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05 22:3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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