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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谁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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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22 01:36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10-21 04:32
旧房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谁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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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10-21 07:00
旧房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标准;分几种情况: 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二、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 (一)、 (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即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发票所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的年数);三是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转让旧房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三、转让旧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
  • 2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10-21 06:09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土地增值税要进行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税务机关规定其他情况。相关法律知识: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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