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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需要公证吗

答案:1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00:00
  • 提问者网友:温旧梦泪无声
  • 2021-02-02 13:50
合同需要公证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2-02 14:07
问题一:哪些合同需要公证?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其他不太了解。
公证只保证合同本身的公平性,但是如果合同本身条款违法,或隐瞒情况导致合同无效,公证也没有多大作用。
比如小产权房的交易合同,即使公证,只表示交易双方的意思,但国家不承认其合法性(没有产礌)。
比如宅基地转让合同,违背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即使公证,依然不受法律保护。
欠条建议公证一下,如实在没有公证条件的,至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担保人签字作证。问题二:合同需要公正吗 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你的问题主要在你需不需要公证而不是合同本身需不需要公证。
2、公证后的合同在效力上与没经公证的合同一样,并非公证后的合同约束力就更强,区别主要在就合同发生争议后,经公证的合同在证据证明力上比非经公证的合同要高。如果没有发生争议,就基本看不出区别了。
3、合同的精准与否以及专业与否,和是否经过公证无关,这两点主要和合同条款的撰写有关,如果想条款用语精准、专业还是去找律师来做比较好;公证主要是证明该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就像第2个问题的回答一样,发生争议举证时,经公证的合同,法院应直接认定其真实性,但合同条款是否已经能切实保护合同某一方的利益则不是公证处能办的事情。这是双方约定合同各项条款时应该考虑的问题,也就是说,把握不了的时候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而不是通过公证变的精准。问题三: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问题四:请问合同是必须公证处的公证才有效吗?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所以不是一定要到公证处公证,合同才具有效力。问题五:一份协议是否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应 只要是双方得真实意思,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经过公证得更好,公证处就是帮你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得问题六: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公证吗 协议虽没有公证,但你们实际履行了,那就是说双方都认可了,该协议应该有效。你们找个律师去应诉就是了问题七:借款合同有必要去公证吗? 七千万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案例分析
义乌籍人A和B于二○○七年七月五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民间借款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合同主要条款:1、借款金额:七仟万人民币(其中肆仟壹佰陆拾万元为已经支付的借款);2、借款期限:半年,从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算;3、借款支付方式:于七月十八日前分次以现金或本票方式支付;4、借款利率:月利率3%,如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5、借款用途:用于合法企业的正常运营;6、双方自愿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如B不能在规定日期前归还借款,A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B的所有财产来偿还债务。7、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捺指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公证时提供了如下材料:1、A和B的身份证复印件;2、A开办的托运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B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表;4、B为法定代表人的X商务酒店名下的一幢房产证复印件(材料显示该房产已二次抵押后无余值可再行抵押);5、B个人名义的三处房产证复印件,其中二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6、工商局出具的以B为法定代表人的三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表;7、A的妻子名下一幢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8、部分借款资金往来本票复印件七张,由B为法定代表人的X有限公司盖章确认该本票原件已收,本票中的出票人和收款人均不是A和B。
当事人称还有四笔这样的借款合同需要公证,出借方为同一人,遂于申请公证日以现金方式向我处交付了十五万元公证费用。(按柒仟万元的借款合同公证收费应为肆万贰仟柒佰捌拾元)
本案承办公证员于二○○七年七月十四日向审批人提交签发稿,要求审批出证。
1、 此案我处有没有管辖权?
2、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是否应当提供担保?
3、 民间个人借款数额是否有限制?出借方是否需要提供合法资金的来源?
4、 当事人双方自认的情况下,肆仟壹佰陆拾万的借款是否需要出具资金往来证明?当事人提供的本票能否证明资金走向是A流向B?
5、 如果不出证,A已经向B支付了部分借款,B不按时归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时,我处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A因不能得到公证书而停止向B支付部分余款时,双方发生纠纷,我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本案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1、根据《公证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行为地是公证案件受理的一个要素,借款合同签订地应该是行为发生地,因此,本案当事人虽然是义乌人,但签订《民间借款合同》地在东阳,我处对本案具有管辖权。2、《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联合通知》等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必须要由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虽然本案借款数额较大,在双方当事人均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没有理由强制当事人一定要提供抵押担保,否则就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作为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只要作到告知出借方:在借款人没有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执行难度会加大,对借款人的财产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就可以了,至于最终因没有财产可供法院执行与我处无关。3、民间借款的数额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企业向个人借款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个人借款用于合法企业的正常运营应当合法。4、商业氛围浓厚的义乌,具有上仟万家产的人较多,资金原始积累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小问题,如果借款合同公证要求借款人出具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显然是不现实的。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足以证明出借方有出借的实力就可以了。5、合同双方自认的情况下,可以不必追究所借款项的支付过程,当事人一般不会傻到去承......余下全文>>问题八:签合同是否一定需要公证,去律师事务所公证一般需要多少钱? 属于自愿公证事项,公证要到公证处做,律师是做见证。问题九: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正 合同签字按手印已经具备法律效应 但是根据合同文字性的话术 不能完全说明对某一方有利或者公平性不强 故此埂 去公证处进行法律公正 能完全具备法律效应 建议双方进行司法公正为好问题十:哪些合同需要公证?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其他不太了解。
公证只保证合同本身的公平性,但是如果合同本身条款违法,或隐瞒情况导致合同无效,公证也没有多大作用。
比如小产权房的交易合同,即使公证,只表示交易双方的意思,但国家不承认其合法性(没有产礌)。
比如宅基地转让合同,违背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即使公证,依然不受法律保护。
欠条建议公证一下,如实在没有公证条件的,至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担保人签字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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