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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了我5万,打了一张欠条给我,现在我起诉对方,能胜诉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12:00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20 05:17
别人借了我5万,打了一张欠条给我,现在我起诉对方,能胜诉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3-20 05:29
欠钱到期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证据充分就胜诉。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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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3-20 05:58
15年的欠条起诉,是否能胜诉,要根据欠条的具体情况确定。 多年欠条,是否有效,主要是民事诉讼的时效影响。 我国法律条文的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一张15年的欠条。现在拿出来起诉: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因此如果欠条里面有约定还款期限,要看有没有过时效,但如果当事人一直追讨,债务人没有归还,有证据的追讨最后时间开始计算。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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