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报咯工伤会走哪些程序?责任工伤需本人出医疗费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03:32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3-19 03:53
报咯工伤会走哪些程序?责任工伤需本人出医疗费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3-19 04:00
一、申请时间: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还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鉴定条件:
  1,办理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2)已进行工伤认定,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属于工伤。(3)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提出申请。所以劳动部门说三个月后才鉴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工伤后职工有停工留薪期。只要在您的停工留薪期内可以照发工资。
  三、鉴定程序:
  1,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
  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
  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
  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xx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xx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②工伤职工《身份证》;
  ③《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④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⑤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⑥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⑦事故调查材料;
  a.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b.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c.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d.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e.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f.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5,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的,除按职工工伤认定的报审程序外、须附公安水上交警或港航监督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处理事故证明。
  6,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单位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及时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鉴定为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的,可以进行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
  被鉴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伤残的,不评定护理依赖程度。
  工伤职工无故拒绝劳动鉴定或者鉴定时拒绝检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该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

  报工伤有二种,一种是用工单位报,一种是伤者本人或者家属申请工伤。在单位主动报的情况下,要到劳动局医疗科领工伤申报表填表盖章再交上去。如果单位不报,伤者本人或者家属可以要求工伤认定,要打一个要求工伤认定的报告,提供劳动合同、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查询资料及医疗病历,交给工伤科就行了。工伤单位是由承担医疗费用,要本人出医疗费用无法律依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3-19 04:07
一、申请时间: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还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鉴定条件:    1,办理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2)已进行工伤认定,并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属于工伤。(3)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提出申请。所以劳动部门说三个月后才鉴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工伤后职工有停工留薪期。只要在您的停工留薪期内可以照发工资。 三、鉴定程序:      1,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   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   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   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xx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xx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②工伤职工《身份证》;   ③《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④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⑤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⑥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⑦事故调查材料;   a.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b.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c.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d.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e.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f.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5,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的,除按职工工伤认定的报审程序外、须附公安水上交警或港航监督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处理事故证明。   6,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单位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及时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鉴定为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的,可以进行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   被鉴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伤残的,不评定护理依赖程度。   工伤职工无故拒绝劳动鉴定或者鉴定时拒绝检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该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