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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32天未签定合同,现提出辞职,已得到厂方同意,但厂方不发工资,这样合法吗?我在试用期上班的时间工资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3 18:08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5-03 08:56
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32天未签定合同,现提出辞职,已得到厂方同意,但厂方不发工资,这样合法吗?我在试用期上班的时间工资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谢谢知道的人说声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5-03 10:04

不合法。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国家规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超过规定时间的须支付员工加班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5-03 11:45
这个嘛,肯定是不合法,你那厂肯定不是按劳动法,按劳动法的都是先签到合同再上班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建议你拿厂证,考勤卡,等等总之一切能证明你是该厂的员工的东西直接到当地劳动\局找劳动局就OK了,我只知道深圳的关外底薪900每月是21.75天,其余算加班,平时是7.67周日是10
  • 2楼网友:过活
  • 2021-05-03 11:25

肯定是不合法的

建议你去司法局问清楚,然后再告他~~!

  • 3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5-03 11:13

这就是你自己的疏忽了

公司完全可以不发工资给你

因为你没有签订有合约

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在那工作过 是那的员工

只能哑巴吃黄连 经一事长一智吧

记得以后工作之前要签协议或合同

问清楚一切规章制度和要求再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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