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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什么规定的?有人知道吗?有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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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0 22:00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10-10 13:0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什么规定的?有人知道吗?有谁清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间朝暮
  • 2021-10-10 14:35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建造自用房产的,在购置土地使用权时,先按无形资产核算摊销,在自建时再将土地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最后结转入房产原值。购置房产时,应将全部购置价款计入房产原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第六十七条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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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10-10 15:43
1.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出让金是不能摊销的,而且计入:无形资产也是不合法的,只有将已付款暂挂:预付帐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待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在做帐务处理; 2.一般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时间是:取得证书的当月,在证书规定的时间内摊销。
  • 2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10-10 15:11
你好,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 3楼网友:玩世
  • 2021-10-10 14:56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建造自用房产的,在购置土地使用权时,先按无形资产核算摊销,在自建时再将土地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最后结转入房产原值。购置房产时,应将全部购置价款计入房产原值。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17.398万元,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时,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的,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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