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职员李某与王某同住一室。一天,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生气,顿生报复李某的念头。于是王某向公安机关写信,信中列举了李某盗窃工厂的财物、赌博等问题。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李某没有盗窃、赌博等行为。
请你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评价李某和王某的行为。(6分)
某公司职员李某与王某同住一室。一天,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生气,顿生报复李某的念头。于是王某向公安机关写信,信中列举了李某盗窃工厂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21:17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1-30 12:0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1-30 12:13
(答案→) 解析:用法律知识来评价行为,首先要说明是否违法,然后再说明法律依据及侵犯何种权利,李某违法,日记属于个人隐私,所以侵犯隐私权,法律依据是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李某违法,诽谤他人属于侵犯名誉权,法律依据是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王某没有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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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1-30 13:15
回答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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