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查了鄂政发2009 (46)号文件,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在通知里有写到,
荆州市—>石首市—>区域编号Ⅱ
年产值标准为:1289
补偿倍数为:22
征地补偿标准:28358/亩
那么涉及到的安置补助费呢?
目前听家里的村委人说,安置补助费才 1 千多,可我上网查了很多,还是找不到比较详细的安置补助费
。
还有,据有关规定,征地 安置费是直接进入农民手中,而不经过村委,可家里说必须经过村委。
而家里说征地是一次性买断,而据有关法律法规说,政府征地只能出让,不能买卖与转让。
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疑惑,谢谢。